函轉教育部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GE卓越創新獎」徵件活動,徵件期間延長至110年10月31日

 列印  2021-09-16

發布單位:總發文
公文文號:1100011430
來文機關:教育部
公告主旨:函轉教育部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GE卓越創新獎」徵件活動,徵件期間延長至1101031日,請查照轉知。
承辦人員:研究發展處 產學營運中心 賴宥良
登載日期:110/09/16

發佈日期:2021-09-16
發佈人: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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