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企管系教室及設備,請先詳閱本辦法並遵循,一經提出借用申請則視同同意遵循本辦法。

企業管理學系 教室及設備管理辦法

一、為有效管理本系教室及設備之借還和使用,增進借用者對教室及設備使用規範之瞭解,並確保課程之進行順暢,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系教室空間:管理二館(I1)006007018109111304305(本系專班專用教室、博班書報課、系辦公室508524741,志希館(I)303304305。設備物品:白板筆、教室鑰匙、無線麥克風、筆記型電腦(NB)、電源延長線、單槍連接線(VGAHDMI)、訊號轉接頭(HDMIVGAType C)、攝影機等物品。I1-305教室除上述用途外,借用前請先洽總務助教。

三、暑假開學三至四週及寒假開學兩週為教室空間與設備的檢修維護及大掃除時段,期間僅限本系內部使用,不支援外部單位活動。
開學兩週內則以正課調整為主,教室不提供活動借用服務。

四、設備操作或有狀況,請洽本系辦公室服務櫃檯工讀生,請勿自行拆/動線路或更改設定

五、借用條件及程序:

(一)   以正課、招生考試、系辦會議(活動)為優先。課程考試、助教課程、指導論文需要meeting、學位考試等需求為次。

查詢可用日期:請先確認欲借用日期是否已有人使用。
填寫申請表:若日期可借用,填寫《教室借用申請表(內部使用)》
核示:申請表送任課老師/指導教授核示。
提交紙本申請:核示完成後,將紙本申請表送至企管系辦公室服務櫃台,待確認後方可正式借用

(二)外單位【單次】借用教室:

查詢可用日期:請先確認欲借用日期是否已有人使用。
填寫申請表:若日期可借用,填寫《教室借用申請表(外單位借用)》。
核示:將申請表送借用單位主管核示。
提交紙本申請:核示完成後,將紙本申請表送至企管系辦公室服務櫃台,待確認後方可正式借用。

注意事項:教室不支援本系以外的學生社團活動借用。

(三)本系系學會/高企營/迎新宿營活動:

申請要求:
以系學會空間為優先,活動【當日】需借用教室,必須檢附完整的活動企畫書。

申請流程:
查詢可用日期:請先確認欲借用日期是否已有人使用。至少於活動日前3個工作日提出需求申請。
填寫申請表:若日期可借用,填寫《教室借用申請表(系學會、高企營、迎新宿營活動用)
核示:教室借用表(附完整活動企畫書)須經系代或執行長簽名同意→申請表送管理單位總務助教確認
提交紙本申請:核示後,將紙本申請表送至企管系辦公室服務櫃台,待確認後方可正式借用。

借用規範:
借用用途需與申請時所述用途一致。
若發現借用用途與實際使用不符,將對整個活動組織施以懲戒,禁止活動組織6個月內借用教室。

   ()除本院教職員本人借用外,其餘人員借用鑰匙器材皆須押有照證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護照、居留證,不接受學生證)、手機號碼。
     借用設備物品(教室鑰匙、麥克風、筆記型電腦(NB)、線材等)請務必登記設備編號:校方規定【不可】押學生證。

()借用教室區域(內外)全面禁煙,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教學研究,禁止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

()借用教室區域(內外)之天花板、牆面、地面、門,嚴禁懸吊或張貼任何物品。

()借用結束後,借用單位(人)須將各項設備恢復原狀並清除垃圾,以維護環境整潔。

()開門後直接歸還教室鑰匙但仍繼續使用,歸還教室鑰匙視同不使用該間教室,管理單位有權將空間另借其他人使用,但該空間在下次使用前教室及設備若有遺失、損壞,責任歸屬借用人,按時價全額賠償不得有異議。

()借用期間未依規定借還、拆動教室設備線路或設定、髒亂未清理等情事,第一次通知借用人為系上勞動服務2小時,第二次通知借用人為系上勞動服務2小時並告知任課老師、指導教授、導師或單位,並報知主管視情節輕重報校申誡至記過懲處。教室及設備損壞、設備遺失、清潔等情事之衍生費用,由借用人及單位,按時價全額賠償不得有異議。請勿意圖便宜行事,造成管理單位困擾!

(十)管理單位會因場地、設備之使用狀況、申請者過去記錄以及其他因素考量拒絕借用,並保有最後審查決定權。

六、借用歸還時間上班日上午0830至下午1700(寒暑期中午1200至1300休息時間)

()當天使用請於使用前半小時來系辦借用、夜間使用請於當天16:30至1700借用。例假日請於前一天上班日16:30-17:00借用。

()歸還時間應於使用完畢後十分鐘內歸還,夜間或例假日使用得於次上班日0850前歸還。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本系管理單位保留對本辦法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