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為辦理創系40週年活動,教室空間保留系所使用,謝絕支援系外借用)

借用企管系教室及設備,請先詳閱本辦法並遵循,一經提出借用申請則視同同意遵循本辦法。

企業管理學系 教室及設備管理辦法

一、為有效管理本系教室及設備之借還和使用,增進借用者對教室及設備使用規範之瞭解,並確保課程之進行順暢,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系教室空間:管理二館(I1)006007018109111304305(本系專班專用教室、博班書報課、系辦公室508524741,志希館(I)303304305。設備物品:白板筆、教室鑰匙、無線麥克風、筆記型電腦(NB)、電源延長線、單槍連接線(VGAHDMI)、訊號轉接頭(HDMIVGAType C)、攝影機等物品。I1-305教室除上述用途外,借用前請先洽總務助教。

三、開學前三至四星期為教室空間及設備檢修維護、大掃除,不支援本系以外活動。開學兩星期內以正課調整為主不支援活動借用。

四、設備不會操作、有狀況,請洽本系辦公室櫃檯工讀生,請勿自行拆動線路或更改設定

五、借用條件及程序:

()因課程考試助教課程講之需要額外借用教室,請先經任課老師簽名同意並於3個工作日前向系辦公室預約登記,經確認使得借用。

()研究所因指導論文需要meeting、學位考試之借用,請先經指導老師簽名同意,並於3個工作日前向系辦公室預約登記,經確認使得借用。

()系學會、高企營及迎新宿活動等需要之借用,請先經系代、執行長簽名同意,並於3個工作日前提出需求申請,經總務助教確認,完成系辦預約登記後,始得借用。

()借用時需留下借用人有效證件之(身分證、護照、駕照、健保卡需有照片)、手機號碼。:校方規定【不可】押學生證。

借用設備物品(教室鑰匙、麥克風、筆記型電腦(NB)、線材等)請務必登記設備編號

()借用教室區域(內外)全面禁煙,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教學研究,禁止攜帶寵物,導盲犬除外。

()借用教室區域(內外)之天花板、牆面、地面、門,嚴禁懸吊或張貼任何物品。

()借用結束後,借用單位(人)須將各項設備恢復原狀並清除垃圾,以維護環境整潔。

()開門後直接歸還教室鑰匙但仍繼續使用,歸還教室鑰匙視同不使用該間教室,管理單位有權將空間另借其他人使用,但該空間在下次使用前教室及設備若有遺失、損壞,責任歸屬借用人,按時價全額賠償不得有異議。

(九)借用期間未依規定借還、拆動教室設備線路或設定、髒亂未清理等情事,第一次通知借用人為系上勞動服務2小時,第二次通知借用人為系上勞動服務2小時並告知任課老師、指導教授、導師或單位,並報知主管視情節輕重報校申誡至記過懲處。教室及設備損壞、設備遺失、清潔等情事之衍生費用,由借用人及單位,按時價全額賠償不得有異議。請勿意圖便宜行事,造成管理單位困擾!

(十)管理單位會因場地、設備之使用狀況、申請者過去記錄以及其他因素考量拒絕借用,並保有最後審查決定權。

六、借用歸還時間上班日上午0830至下午1700(寒暑期中午1200至1300休息時間)

()當天使用請於使用前半小時來系辦借用、夜間使用請於當天16:30至1700借用。例假日請於前一上班日16:30-17:00借用。

()歸還時間應於使用完畢後十分鐘內歸還,夜間或例假日使用得於次上班日0850前歸還。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本系管理單位保留對本辦法解釋權。